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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败诉当“老赖” 法院耐心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9-05-07 09:18:29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6 年 11 月,原告李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将左手压伤,被送往被告开封市某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左手热压伤。2017 年 6 月,李某出院,实际住院 220 天,花费医疗费 96065.26 元。后因无法治愈,李某转入开封市另一家医院治疗10 天。2017 年 9 月,李某再次住入被告开封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实际住院 9 天,医疗费为 4645.84 元。

    2018 年 9 月,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告开封市某医院在为原告李某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为20-30%。随后,李某多次找到医院请求赔偿,但院方并未给出满意答复。李某遂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经审理,龙亭区法院依法判决该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的损失共计 41353 元。判决生效后,医院却成了“老赖”,迟迟不愿履行赔偿义务。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的李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该医院将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这将会对医院的声誉、信用以及形象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

    经过执行法官一番耐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开封市某医院终于意识到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又差点给医院形象带来恶劣影响,当即把赔偿款打至申请执行人李某银行卡上。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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