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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路人吵闹扔花盆 终为荒唐行为负责任

  发布时间:2019-05-07 09:12:29


    每个公民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不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不能仅图自己一时爽快就置别人的健康和安全于不顾,否则,终将为自己荒唐行为付出代价!

    2017年5月的一天晚上,居住在开封市龙亭区某小区二楼的居民李某因不满楼下路人吵闹,从二楼向人群扔花盆将张某砸伤。当天晚上张某便被送进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足外伤并韧带断裂,住院20天。而李某仅在张某住院当天为她支付了部分医疗费,随后便不见踪影。2017年8月,李某向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龙亭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10286.48元。由于李某已支付2000元,还应支付剩余赔偿8286.48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的张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似乎陷入僵局当中。可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他们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李某履行赔偿义务并前往李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劝导下,李某表示自己实在没有能力全部偿还,但可以先偿还3000元,希望法官能够组织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核实确认后,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以及和解意愿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张某表示同意和解。5月6日,经过执行法官近2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当场支付张某3000元,剩余赔偿款在2019年7月1日前全部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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