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们的案件这么快就解决了,年前拿到钱也能过个好年,感谢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本来剑拔弩张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最后竟然皆大欢喜,同时向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原告李某在被告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工作期间,王某共欠李某工资6万元。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李某诉至龙亭区法院。经审理,龙亭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李某劳务款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3月,李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多次联系王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王某接到通知后态度恶劣,既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也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和解。执行法官在多次“四查”都未能发现其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随后,及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李某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11月,案件有了新的线索后依法恢复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意识到无法逃避,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说明情况:自己因垫付承接的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施工资金,而造成资金短缺,暂无法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工资。但该工程已经完工,该建筑公司尚拖欠自己工程款19万余元,目前也在走法律程序向该建筑公司索要工程款。
鉴于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建筑公司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限该建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欠被执行人王某工程款中的6万余元汇至龙亭区法院执行款专户中。1月24日,该建筑公司将19万余元工程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当天,执行法官将其中6万余元转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户,余款退还给被执行人王某。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不仅成功帮助李某要回了应得工资,还将被执行人王某的工程款也成功要回,及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