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6年11月,被告张某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至龙亭区某小区门前将原告何某撞伤,经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随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2017年5月,何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何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65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无奈之下的何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在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对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张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并电话通知张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接到通知后态度恶劣,既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和解,随后更是销声匿迹,不见踪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张某的车辆、房产、存款等信息进行了多次查询。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1月14日上午,执行法官最终查询到张某的银行账户内有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出动,强制划扣17650元到法院执行款专户。
当天下午,申请执行人何某在龙亭区人民法院拿到了赔偿款1765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