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成功从被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的银行账户中扣划了14万余元执行款,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据悉,海某于2015年4月份带领施工队在某某建设集团承建的项目工作。截止6月底该工程竣工,某某建设集团仍欠海某18万余元工资款未付,经过多次催要,仅支付了4万元。经询问,执行法官了解到海某带的这帮农民工都是同村的乡邻,家家都不容易,出来务工就是想多挣点钱,如果海某要不到钱就没办法给他们发工资。为了维护合法权益,2018年4月海某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某建设集团于6月30日前一次支付海某劳务款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某建设集团未按规定时限履行判决,海某只得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履行义务。同时,迅速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功能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但查询结果令人并不满意,虽然在其当地不动产地登记部门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多处房产,但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并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是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能让民工们拿到工资,过上一个安稳的新年,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方走访、查询,又多次通过系统对被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的财产进行总对总网络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最近一次查询中发现被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的一个银行账户有进账,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冻结,并向银行发出划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将被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账户内的14万余元存款全部划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及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