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往往牵扯财产分割,争议的时间越长,对彼此的伤害也就越深。2019年1月4日,法官历经两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劝服被执行人魏某主动履行义务,将执行款6万元成功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李某。
据了解,李某与魏某经人介绍认识,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因李某长期在外工作,双方聚少离多,感情出现裂缝,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魏某于2011年向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女儿归魏某抚养,儿子归李某抚养,夫妻共有的房产归魏某所有,魏某需在2011年11月31日前支付李某房款6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魏某并未向李某支付房款,李某多次讨要也都被拒绝。
2018年10月11日李某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调解协议,但均被执行人魏某找理由给回绝了。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并将查到的6万元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
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魏某之间还存在着两个孩子,为了减轻对孩子们的伤害,还是希望执行人魏某能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亲自约谈被执行人魏某耐心劝导,“你们一个追着要,一个不给,这六七年的时间你们折腾的,谁都没过好一个安稳日子,你们夫妻分开了,但两个孩子却是与你们血脉相连的,你作为母亲也要考虑下孩子们的感受啊。”执行法官的温情话语,让身为人母的被执行人魏某留下了眼泪,在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之后,被执行人魏某同意主动履行义务。至此,该案终于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