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工人着急回家过年,老板倒好,数十万的工程款一直拖着不给。12月26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将这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张某、全某与四川省某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11月,龙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法院查明,张某与全某按约履行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四川省某建筑公司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张某与全某向该建筑公司讨要,该建筑公司却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仅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拖欠工程款105933.5元。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开四川省某建筑工程给付张某与全某105933.5元。判决生效后,四川省某建筑公司却无动于衷。张某与全某多次催要,该建筑公司始终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张某与全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四川省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支付义务。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四川省某建筑公司在四川一家银行存有十多万元存款,该存款足以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于是,执行法官当即奔赴四川这家银行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其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四川省某建筑公司的105933.5元存款。随后,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全某办理领款手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