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哥王某雷欠乔某的300000元钱,现在我一次性交到法院,这段时间因为我哥这个案子辛苦你们了。”说着,被执行人王某然将300000现金从包里拿了出来。这一幕发生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原来,四年前,王某雷从乔某处借款300000元,并向乔某出具借条。后乔某多次催促王某雷还款,均未果,遂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乔某300000元。判决生效后,乔某左等右等也未等到王某雷向其还款,直到他多次催讨,王某雷拒不履行判决并态度恶劣,他才知道王某雷自始至终都没有打算还款。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的王某雷,乔某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得知乔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某雷慌忙求和。在执行法官的促成下,被执行人王某雷与申请执行人乔某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王某雷三日内先还款30000元,剩余270000元将在2018年12月1日前全部清偿。同时,双方一致同意由被执行人王某雷的妹妹王某然为该执行和解协议提供担保。王某然为此出具担保书,承诺若2018年12月1日前被执行人王某雷未履行还款义务,其愿意承担担保责任。
直到2018年12月3日,王某雷分文未还,乔某以王某雷、王某然二人为被执申请人,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雷已“消失”数月,向其家人询问未果后,执行法官将另一被执行人王某然依法传唤到庭进行询问。在询问中,被执行人王某然表示她也不知道被执行人王某雷的去向。
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然释法明理:“根据法律关于担保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王某雷逾期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有权执行作为担保人的你的财产。现在经过与申请执行人乔某协商,你须在二十天内将300000元欠款清偿完毕。”
2018年12月22日,被执行人王某然来到法院,将300000元全部交到法院,这才发生了开头那一幕。当天,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乔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该案至此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