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朱某出尔反尔拒绝偿还借款,在执行法官的悉心劝导下,最终与申请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100000元借款全部偿还。12月24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2016年7月和10月,朱某以经营生意投资为由分别向李某借款30万元、20万元,月息2%,借期一年,到期后归还本金,并向李某出具借据两份。借款初期,朱某依约支付利息,后朱某不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朱某仍然未还。李某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朱某偿还李某50万元借款,分三次结清。调解书生效后,朱某也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一部分义务,余下120000元不再履行,李某多次找上门来索要,朱某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李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朱某虽然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但是他丝毫不在意,逃避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耐心与被执行人朱某沟通,讲事实摆道理,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朱某,如果其逃避执行将要面临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风险,还要限制其高消费。
经过执行法官这番苦口婆心的劝导,被执行人朱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法律意识多么的薄弱。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朱某当场支付李某20000元,余下100000元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结清。
12月24日,龙亭区人民法院账户收到了被执行人朱某100000元案件款,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