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为被执行人楚某拒交物业费一案,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再一次上门释法明理,终于成功说服82岁的被执行人楚某交纳物业费。
据悉,开封市某物业公司与楚某就某小区面积为94.72平方米的房屋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为该物业公司为楚某提供物业服务,楚某交纳相应的物业费。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该物业公司按约为楚某提供物业服务,但是楚某却未交纳物业费。为此,该物业公司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向楚某催缴物业费,但是楚某均未予理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物业公司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楚某支付该物业公司物业费1475.2元。判决生效后,楚某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生效法律文书。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楚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又传唤被执行人楚某到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楚某拒不到庭。
面对着这位82岁老人的无赖行径,执行法官犯起了难,心想:硬来是不行的,只能多加劝导。打定主意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楚某家中,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执行法官刚到被执行人楚某家门口就吃了个闭门羹。
看到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随后几天,执行法官多次出现在被执行人楚某家门口,被执行人楚某考虑到小区内邻居对其指指点点,最终同意让执行法官进到家里来。执行法官顾不上喝水,开门见山,耐心地向被执行人楚某释明理法。从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辛勤打扫卫生,到及时维护小区健身设施,执行法官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说了一个遍。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导,被执行人楚某终于想通,当场拿出1475.2元案件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上,执行法官回到法院后立刻通知申请执行人该物业公司来法院领取案件款,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