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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欠钱不还 拘留所内忙筹款

发布时间:2018-12-20 15:19:19


    “没钱履行,再怎么说我也没钱履行。”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路某不耐烦地说道。二十四小时后,执行法官来到开封市拘留所,再次询问被执行人路某计划如何还款,这次,他一改以往的态度,诚恳表示“尽快还钱,一定还钱。”

    原来,吕某自2014年开始给路某供应砂浆,期间经双方结算,路某共欠付吕某货款42800元。路某出具借条,载明上述事实,并承诺将在两个月内偿还全部欠款。然而,两个月过去后,路某并未按照约定还款。多次催要未果后,吕某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路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吕某货款42800元。判决生效后,路某逾期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吕某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经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路某到庭接受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无论执行法官如何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路某都只回答:我没有钱履行还款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路某拒不申报财产,且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1000元、拘留15天的强制执行措施。收到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的被执行人路某仍然态度蛮横,拒绝签字。

    进到拘留所的第二天,被执行人路某再次接受询问时,反复向执行法官保证将会通知家人尽快还钱。原来,从“没钱履行”到“一定还钱”, 被执行人路某的态度之所以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都是司法拘留起了作用。

    果然,没过几天,在被执行人路某的催促下,其家人与申请执行人吕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路某的家人向申请执行人吕某一次性支付30000元,剩余12800元申请执行人吕某自愿放弃。

    当天,被执行人路某的家人向法院账户交入30000元,法院立即为申请执行人吕某办理领款手续,随后被执行人路某被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该案至此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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