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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欠款百万拒不还 拘留所内终悔悟

  发布时间:2018-12-19 16:13:38


   “快帮我想办法,早日把这个钱还上,我也好赶快恢复自由。”拘留所内,被执行人张某焦急地跟她的女儿赵某打电话说道。

    自2012年2月起,张某陆续向曹某借款。2015年1月,经双方核算,张某共欠曹某1500000元,随后张某向曹某出具借条,载明上述事实,并承诺一年半之内清偿全部欠款。此后,张某仅偿还部分欠款。一年半以后,该笔借款到期,曹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曹某遂诉至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曹某剩余1205898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还款义务,曹某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账户的流水账显示其在过去一年中交易款项巨大。在随后的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坚称这笔存款已经支出,现在无履行能力。

    随后,无论执行法官怎样询问,被执行人张某都只有一句话:“我现在没有钱,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在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执行法官严肃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如果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按照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送进拘留所的被执行人张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用拘留所的电话联系女儿赵某,这才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曹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张某当即偿还2000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每月偿还至少10000元,一年内将所欠本金及利息全部偿还完毕,并由被执行人张某的女儿赵某名下一套房产为该和解协议作担保。

    当天,法院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张某从拘留所出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申请执行人曹某支付216666元。尝过司法拘留滋味的被执行人张某保证将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偿还全部欠款,该案至此也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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