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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拖欠货款拒履行 查封房屋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12-13 16:19:28


    “我申请强制执行后,没跑过一次法院,没打过一次电话给执行法官,法院就将我这个案件执行到位了,实在是太感谢了!”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接待室内,陈某顺利领到40000元案件款,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孔某在开封经营一家鞋店,一直从郑州二七区某鞋业商行的陈某处进货,前前后后欠付陈某货款62054元,并写有欠条。后经陈某多次催要,孔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无奈,陈某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陈某与孔某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孔某支付陈某货款共60000元,每月10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如逾期一期未还,陈某即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半年后,孔某仅向陈某支付了4个月共计20000元货款,剩余款项拒绝继续支付,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申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是,被执行人孔某仍然“不为所动”,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孔某名下银行账户并无可供执行存款,但有一处房产。为督促被执行人孔某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协助查封孔某名下的房产。

    果然,不出几日被执行人孔某就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询问该案执行情况。执行法官严肃告知被执行人孔某,若仍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下一步将采取拍卖房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听到法院将拍卖其房产后大惊失色,连忙将未支付的40000元货款转入法院账户。

    当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办理领款手续,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面对申请执行人陈某的连连道谢,执行法官说道:“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实现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即使冒着严寒、顶着风雪,我们也要将你的‘纸上权利’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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