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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欠款四年难偿还 法官释法明理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8-12-13 09:59:04


    四年前,借款的时候很简单,几句话,一张借条。四年后,想要回这笔借款,申请人王某睿真是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当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将73000元案件款交付给申请人王某睿时,申请人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不已。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3年9月30日,被告李某、王某从原告王某睿处借走人民币十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欠条上写明三个月还。到还款日期后,经原告催要,被告偿还3万元,剩下的7万元迟迟未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将二被告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并依法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7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等。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原告王某睿遂于2017年8月1日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二执行人李某、王某联系,希望他们尽快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但他们总“打太极”,本来约好了到法院来处理,但是之后便以各种理由失约。在执行法官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时,均未发现任何财产。执行法官上门做工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罚款并处拘留。执行法官在将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前再对其进行一次其释法明理,一方面,体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审慎性以及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另一方面也是给被执行人最后一次机会,避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彻底决裂,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由于被执行人确实暂无全部履行能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同意在未来20天内将73000元全部偿还。15天后,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如约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人王某睿,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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