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郭某、孙某(系郭某妻子)、古某等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最终闹上法院。在判决生效后,郭某、孙某和古某玩起了失踪。12月7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不懈努力下,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原来,2005年10月12日,在所有权人古某的授权下,古某一家与郭某、孙某签订一份转让协议:将房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郭某和孙某。协议签字后生效,但双方并未办理过户手续。2014年6月30日,李某与郭某、孙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郭某、孙某将上述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李某。现李某已结清购房款项,郭某、孙某以及古某却不协助李某办理过户手续。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阶段,郭某、孙某和古某均未参加诉讼,也并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郭某、孙某与古某协助李某办理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郭某等人继续“躲猫猫”,万般无奈,李某只好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暂时不能办理开封市某地范围内的房屋、土地过户,本案涉及的房屋不巧就在此范围内,因此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裁定该案终结执行。一段时间过后,经李某询问得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能够办理该案房屋的过户手续,于是李某再次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郭某等人不见踪迹,住的地方也是人走楼空。为了案件可以顺利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申请执行人李某单方办理过户手续,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通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申请执行人李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