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梁法官,谢谢法院,多亏有你们,我才能拿回我的财产。”12月11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至此,这起婚姻家庭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
原来,王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83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前期双方感情尚可,2011年以来却经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民警多次接到报警并出面调解,但双方感情状况仍无好转。最终,王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解除王某与赵某之间的婚姻关系,王某名下的10万存款归王某所有,赵某名下的20万存款,其中5万归王某所有,剩余15万归赵某所有。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未按照生效判决中确定的财产分割方案向王某履行给付5万元的义务。面对这个离了婚还要赖账的前夫,王某果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传票。收到一系列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赵某不仅无动于衷,反而变本加厉,将申请执行人王某的书籍、电视以及电脑等婚前个人财产锁在家中,阻止王某搬离。
面对被执行人赵某如此恶劣的行径,执行法官亲自陪同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赵某家中,严肃告知赵某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若仍然不知悔改,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失信惩戒措施。
被执行人赵某看到执行法官出现在家中,已经惊慌失措,听到执行法官的这一番释法,慌忙将申请执行人的个人物品交出,并当场向法院账户转入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