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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失信人借钱拒还 法院拍卖异地房产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8-12-11 16:00:00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借钱后不守信用,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债务、拒绝还款。面对这种失信人,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从不手软,竭尽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2014年9月,楚某因工地资金不足,向王某提出借款500000元,王某随即通过银行转账将500000元转给楚某。2016年,楚某向王某出具借条,载明上述借款事实。后因楚某拒绝还款,王某将其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楚某十日内归还王某借款500000元。判决生效后,楚某并未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向王某还款,经王某申请,法院依法对楚某进行强制执行,查封其位于合肥市滨湖区的一套房屋。楚某得知其房屋被查封后,慌忙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向王某分期偿还借款。

    然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楚某仅还款50000元。为讨回剩余450000元欠款,王某依法申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多次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楚某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尚不足以全部履行还款义务。经询问,被执行人楚某仍无尽快还款的打算。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已经拿到胜诉判决多日却仍迟迟未能收到还款,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将前期查封的被执行人楚某位于合肥市滨湖区的房产依法进行拍卖。随后,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淘宝网依照法定程序拍卖被执行人楚某的该套房产,买受人高某以516000元的最高价竞得。

    拍卖完成后,法院依法为申请执行人王某办理了领款手续,向其交付剩余欠款以及迟延履行金等共计463133.25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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