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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司法网络查控显威力 冻结银行账户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8-12-10 09:00:10


    12月6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运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7月24日,被告张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向原告王某借款5000元,并在当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2017年9月1日前还清,如若违约,被告每日应承担全部借款金额的30%违约金。借款合同到期后,张某并未按时还款。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2017年10月25日,王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受理。

经审理,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5000元及逾期利息(以5000元为基数,年利率6%标准,从2017年9月2日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在履行期内向王某返还本金及利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但张某对此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在张某电话无法打通的情况下,多次上门,也一直没有发现张某的行踪。随后,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运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张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向该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银行协助冻结张某银行账户。

    12月6日,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张某马上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和利息,希望能尽快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向其告知,欲让账户早日解封,履行义务是前提。之后不到一个小时,申请执行人王某就向执行法官表示已经收到了张某偿还的借款及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张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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