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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出狠招 十天内讨回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8-12-03 16:53:51


    “谢谢执行法官,自从被打伤后,我就一直在为要赔偿的事情烦心,现在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把这个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11月30日,王某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办理领款手续,顺利拿到18556.39元赔偿款,连声道谢。

    王某是开封市龙亭区某洗车店的老板,因劝说魏某挪车,两人发生冲突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魏某持U型锁将王某打伤。王某受伤后前往开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部外伤、胸部外伤等,期间支出医疗费及误工费、护理费若干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魏某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上述事实,依法判决魏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556.39元。判决生效后,魏某坚称自己无过错,拒不向王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然而,被执行人仍魏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妄想逃避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见此情况,立即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协助冻结被执行人魏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次日上午,被执行人魏某主动来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询问其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一事。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魏某释明:“你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冻结你名下银行账户的存款。如果你仍然不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支付赔偿,法院下一步将会依法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将面临更严重的信用惩戒措施!”听到这番话后,被执行人魏某当即表示:“我现在就去把赔偿款交到法院账户!”

    十天之内,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就圆满执结这起案件,努力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化解执行难题。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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