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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刺激实施抢劫迷失花季 初中校友三名少年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09-08-11 15:17:55


    小凡、小健和小程是开封市一所初中同年级的同学。如果不是因为犯罪,这三名十四、五岁的孩子今年4月份或许就将考入高中继续求学。而小凡已被一所技工学校提前录取。家境不错的三个人,却因为一时无聊,寻求刺激走上暴力抢劫的不归路。

    2009年4月11日,小凡、小健伙同他人,尾随从网吧离开独自一人回家的被害人到一偏僻角落,对其拳打脚踢并使用钢鞭殴打,抢走价值80元的一部手机和9元现金。同月的一天,小凡、小健、小程伙同他人,将从网吧出来的被害人拉到附近一小花园,使用钢鞭、铁指等凶器实施殴打,抢走现金40余元。被害人当场找来朋友帮忙,推推搡搡之间记下了小凡的名字,随即报案。公安机关详细排查后,将小凡抓获。这时才知道事情严重性的小凡带领公安机关到到家里抓获了小健。

    庭审中,龙亭区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三被告人进行了教育,剖析了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告诫他们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控能力,鼓励他们从犯罪阴影中振作起来,靠自身努力重塑新生。三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最终,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小凡协助抓捕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同系在校学生,尚未成年,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依法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小凡、小健犯抢劫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小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该判决已于8月10日生效。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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