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努力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据了解,赵某与某建筑公司因投标需要缴纳保证金,由于资金周转就向徐某借款80万元。赵某母亲代赵某偿还258065元后,没有再还款。徐某经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赵某向徐某还款99000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赵某与某建筑公司偿还徐某剩余本金442935元及利息。赵某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建筑公司与赵某支付徐某本金及利息共482935元,并签订调解书。协议生效后,赵某与某建筑公司又心生悔意,百般推脱,拒绝履行该义务。徐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了解到案件在审理期间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后,立即传唤双方当事人到龙亭区人民法院进行协商,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直接扣划被冻结的存款,随后,法院将扣划的案件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徐某的手上。
徐某拿着案件款,激动不已道:“谢谢法官帮我追回案件款,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真的多亏你们了,实在是太感谢了。”面对徐某的感谢,执行法官也不禁为她高兴起来。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