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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六年拒付抚养费 法院强制执行保权益

  发布时间:2018-11-27 09:21:24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执结了一起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案件。

    六年前,郑某与张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郑某遂起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郑某与张某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婚生子郑小某由郑某抚养,张某于每月10日前支付给郑小某抚养费200元至其能够独立生活时止。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后,依法作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从未向郑某支付过其婚生子郑小某的抚养费。六年后,多次催讨抚养费均未果的郑某忍无可忍,申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应给付的68个月抚养费共13600元。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存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向多家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其账户存款予以冻结。

    本着为郑小某营造良好成长氛围的原则,执行法官试图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法明理,促使其及时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然而,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被传唤到庭后当即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被执行人张某随即离开,对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一事只字未提。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存款13600元。

    次日,法院为郑某办理完毕领款手续,郑小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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