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有价,亲情无价,但现实生活中因钱财纠纷而让亲人反目的事情并不少见。11月23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一桩父女间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让反目成仇的父女两人最终冰释前嫌,再续父女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系父女关系,2016年5月,父亲王某将五万元钱放于女儿王某某处,并有女儿王某某出具凭证一份,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女儿王某某却拒不返还。父亲王某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龙亭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决女儿王某某返还父亲王某人民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女儿王某某依然百般推诿,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迫不得已,父亲王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得到受理,案件随后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工作要有力度,但也要有温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向女儿王某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以后,不辞辛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法官给双方讲法理、叙人情,努力缓和父女两人的对立情绪,积极化解其心结。 在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父女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女儿王某拿出人民币五万元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父亲王某和女儿王某某之间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父女二人在离开法院时,连声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称赞:“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既帮我们解决了问题,又不致我们父女因财产纠纷而反目成仇,确实有利于我们当事人。”
最后执行法官也温馨提醒大家,家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地方,是我们生活的乐园,也是我们避风的港湾。家人之间彼此真诚相待,多奉献,少索取,多宽容,少计较,让家人之间亲情反目、对簿公堂的事情不在出现,才是家庭之大兴,社会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