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却不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曾经的夫妻变成此刻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11月22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耐心调解,终于使得一桩离婚后申请前妻履行协议的财产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苏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龙亭区法院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苏某婚前共同财产房屋归苏某所有,苏某补偿马某191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苏某并没有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马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如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从法、理、情三方面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向其讲明了利害关系。经过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做调解工作,该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苏某先向马某支付两万元,当天履行,剩下的余款于次日全部支付给马某。考虑到前一次协议苏某失信未履行,执行法官提醒苏某,如果再次失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了解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苏某承诺回去马上筹钱,一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一桩离婚后被“房子”纠缠的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沟通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