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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成“老赖” 法院强势出击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8-11-26 09:22:36


    11月22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这起执行案件中,一保险公司赫然出现在被执行人一栏中,让人不禁产生疑问,保险公司还保险吗?

    原来,冯某驾车行驶过程中因违规变道,与李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致使客车失控后撞上正常行驶的康某轿车。在该起事故中,康某车辆损坏,身受重伤,造成车损、医疗费、鉴定费的数十万元损失。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交管部门认定,冯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康某将冯某、李某及数家保险公司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冯某、李某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12442.53元赔付义务,康某无奈之下,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保险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段时间后,经执行法官询问,申请执行人康某表示仍未收到该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为确保依法办案,执行法官多次向申请执行人康某确认其本人及家人、律师均未收到该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执行法官表示,在本案中该保险公司依法负有赔偿义务,若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不仅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经法院合议后还可能对其处以罚款。

    次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该保险公司发出通知书,询问其是否履行,告知其若已履行义务需及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几日后,该保险公司如数将12442.53元赔偿款转入法院账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该案件款后,当即为申请执行人康某办理完毕领款手续,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介绍,人们投保正是为了防范不测,以及时得到救济和保障。良好的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因此,保险公司更应当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依法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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