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来,李某与陈某是朋友,2017年4月,陈某向李某借款8400元,并出具借条。后李某向陈某多次催要,陈某在偿还1000元借款后拒绝还清其余欠款。李某无奈之下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陈某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李某6800元。法院经确认,依据该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依法产生法律效力。然而,陈某并未在履行期限内向李某履行偿还6800元欠款的义务。李某多次向陈某催要欠款,陈某仍然拒不偿还。无奈之下,李某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足以履行义务的存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向被执行人陈某释明,履行生效判决是其法定义务,若仍坚持拒绝履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申请执行人李某表示只要能追回欠款,愿意通过协商延长履行期。
执行法官及时抓住机会,劝导被执行人陈某想办法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陈某当即向法院交付2000元执行款,并承诺剩余4800元将分两期履行完毕。果然,不久后被执行人陈某又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还款800元。11月22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说明剩余4000元欠款已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至此,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已全部追回欠款,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