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开封:“老赖”躲避执行四年 法院拍卖房产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8-11-21 16:40:02


    2018年1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对开封市西大街中城花园的一套房产成功进行了司法拍卖,受让人苏某以446796.6元的价格成功拍得该套房产。该套房产的成功拍卖,使一起长达四年的借贷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2014年10月4日,肖某向马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欠条,当日,马某通过银行向肖某账户转入50万元。2014年12 月,肖某归还4万元。2015年11月6日,肖某向马某出具还款协议一份,约定2015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的借款46万元。然而,肖某并未按此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1月4日,马某将肖某诉至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并主张该借款行为发生在肖某与李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内,要求李某与肖某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判决肖某与李某十日内偿还马某借款4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肖某和其妻李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4月28日,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向肖某、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李某名下位于西大街中城花园的一套房产。经查,肖某和李某二人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2017年10月30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控,未发现新的可供执行的线索,依法请求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依法指定由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后马某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出房产评估申请,希望拍卖李某名下位于西大街中城花园的房产以偿还其借款。

    2018年1月,执行法官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力图寻找使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然而,再三努力后,被执行人肖某仍然以种种理由表示没有能力履行,希望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马某表示,已多次与被执行人肖某、李某和解,对方均未按和解协议如约履行,坚决不愿再与肖某、李某这样失去信用的人进行和解。

    2018年6月28日,龙亭区人民法院发出网络拍卖公告,开始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西大街中城花园的房产进行拍卖,同时责令肖某、李某限期搬出该房屋,逾期不搬出将强制执行。11月14日,申请执行人马某收到该房屋拍卖所得价款446796元,对于剩余1万多元借款,申请执行人马某自愿予以放弃,至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高向南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1396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