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一起房产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前夕,该活动突然取消,原来,是不久前还在“哭穷”的被执行人马某得知其名下房产将被拍卖的消息后,立即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马某与缑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几年前二人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正常维系,经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偿还开封市大宏世纪城某房产的银行贷款,离婚后缑某要求分割其对应的房屋价值部分的共同财产,因与马某协商未果,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据马某与缑某二人各自偿还贷款数额、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增值数额的评估等,依法判决该房产归马某所有,但马某需向缑某补偿179963.46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缑某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然而被执行人马某却始终拒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马某银行账户内存有存款一万余元,便立即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银行协助冻结该款。同时,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
果然,几日后被执行人马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以急需看病吃药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法院七日内将对其该项申请进行合议,但若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马某仍不以为意,且以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的行为表达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决心”。
考虑到被执行人马某极其不配合的行为及态度,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强势出击,在扣划其12000元存款的同时发出腾房公告,告知其限期内腾房,法院将依法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被执行人马某看到小区内张贴的多张腾房公告,开始慌了,在房产拍卖活动将要开始时,如数将剩余167963.46元案件款转入法院账户。当日,法院为申请执行人缑某办理完毕领款手续,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