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开封:相邻店铺失火起纠纷 法院耐心调解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8-11-16 09:33:04


    火灾无情人有情!11月15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一场火灾引发的纠纷案件最终成功“熄火”。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握手言和,冬日的寒风中,涌起阵阵暖意。

    原来,申请执行人刘某和被执行人张某同时租用房东王某位于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的相邻店铺用于经营活动。2016年8月,张某租用的店铺洗澡间起火,火灾烧毁包括刘某经营的超市在内的房屋七间,损失严重,但所幸无人员伤亡。后经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调查认定,本次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排除洗澡间内多孔插座故障,用火不慎引起火灾,不排除遗留火种引起火灾的可能性。随后,在双方就火灾造成的财物损坏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17年7月,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刘某提交鉴定材料,申请对超市内被烧毁的电脑、地温空调等财物进行损失评估并得到法院支持。但因双方当事人对财物损失清单不能达成一致,价格评估咨询公司不予受理,并将鉴定材料退回。龙亭区法院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结合消防部门关于损失的认定,依法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各项财产损失共计3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该判决,刘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本次火灾事故是一次意外,双方当事人店铺相邻,平日过往关系较好,宜最大限度采取调解处理。于是,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刘某坚持认为是张某店铺起火造成自己的店铺被烧,张某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张某则认为现有事实并不能证明起火的原因就是自己造成,只能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补偿。因双方分歧较大,对立情绪严重,几次调解都无果而终。

    为早日打破僵局,化解矛盾,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思路,不辞辛劳再次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劝导下,案件终于打开了突破口。11月15日,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自2018年5月开始,每月30日前支付刘某人民币800元,直至清偿完毕。案件的圆满执结,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责任编辑:高向南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1396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