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龙亭区法院审结刑事速裁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8-11-16 09:30:07


    11月15日下午,一起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在开封市龙亭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当庭宣判,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适用了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从立案受理到宣判仅用3天,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该案也是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开封市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

    2018年6月,被告人白某与男友马某来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西大街金利源商场某百货店,白某趁男友马某用手机结账之际,将该商店店主毛某放在收银台上的两部手机盗走。经开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走的苹果7手机价值2070元,被盗的OPPO手机价值1610元。2018年6月3日,被告人白某将所盗窃的两部手机退还被害人,2018年8月12日取得被害人毛某的谅解。2018年7月8日,被告人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11月7日被告人白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被告人白某盗窃罪一案,龙亭区检察院于2018年11月1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向法院移送量刑建议书和被告人白某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鉴于本案被告人认罪认罚,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征得被告人白某的同意后,龙亭区法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本案。

    庭审当日,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独任法官张碧薇充分调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后,不再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环节。法官在充分听取公诉人的补充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采纳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决被告人白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零二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白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8分钟。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10日内审结,且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法庭在庭审前已告知被告人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庭审中法官不需要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今后,龙亭区法院将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交流,继续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改革,加大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当庭宣判率,节省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责任编辑:高向南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13968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