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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建房成“老赖” 法官耐心调解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8-11-15 09:42:43


    “感谢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这起借款纠纷案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呢。”11月13日,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某拿到部分执行款后不停的对法官道谢。

    2014年8月,被执行人王某从申请执行人李某处借款人民币115000元用于自家房屋建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然而借款合同到期后,王某并未清偿借款。2017年2月,李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遂将王某诉至法院。龙亭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借款本金115000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在履行期内向李某返还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李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对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在“四查”未发现财产线索的情况下,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然没有放弃,在依法对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消费令的同时,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并将王某传唤至法院配合执行。

    王某来到法院后,一直强调自己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敦促王某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对王某进行情理劝告,另一方面对王某做释法工作,明确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严重后果,法院不但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对其司法拘留。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王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向法官和李某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后,王某当庭给付李某现金50000元。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余款及利息每月归还1500元直至全部清偿完毕的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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