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开展“十心”工作法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司法实务中对法官心态和言行的要求。
一是精心办案。法官在办理案件精心负责,每个环节都要做到精益求精,确保案件处理无瑕疵。二是良心为民。牢固树立办良心案的理念,守住公正底线,践行司法为民,坚决不办昧良心案件。三是热心接待。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四是细心查实。在事实查证和证据审查过程中,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细心观察,明辨是非,找到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有效化解矛盾。五是公心辨析。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一颗公正之心,不偏不倚地对当事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辩法析理,达到胜败皆服的目的。六是耐心解答。对待当事人,始终做到耐心听诉、耐心说理、耐心答疑,认真解决当事人的诉求,疏导、化解各类矛盾。七是恒心调处。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理念,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矛盾的作用。八是爱心扶弱。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好“绿色通道”、简易案件速裁制度等措施,依法适用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完善刑事被害人、信访、执行等司法救助机制,高度关注民生。九是清心守廉。自觉加强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坚守职业道德。十是忠心护法。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四个”忠于,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