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被予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失信被执行人李刚(化名),在法院的监督下,与申请执行人兰兰(化名)等达成和解协议:李刚先给付现金6万元,余款63615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全部履行。
2015年11月9日,顾客赵磊(化名)在开封市某饭店游泳馆游泳时,不幸身亡。随后,赵磊家属起诉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18年2月龙亭区法院判决后,双方同时上诉。2018年5月开封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李刚赔偿原告兰兰等各种费用共计人民12万余元。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被告李刚以终审改判其承担责任过重为由,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今年7月20日,龙亭区法院依法决定对李刚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李刚被送入拘留所时,情绪激动,暴跳如雷,拒不配合体检,并声称身体不适,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但经开封市第二中医院、淮河医院及河大一附院三家医院多次确诊,其各项指标均符合收拘的标准。龙亭区法院执行干警劝告李刚,认识到自己错误,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是提前解除拘留的唯一办法。
拘留只是一种手段,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龙亭区法院执行干警没有简单的一拘了之,他们时刻关注李刚在拘留所的身体状况、思想转变等情况,并及时到拘留所对李刚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辨析利害关系,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后果不仅仅是司法拘留,甚至还涉嫌犯罪。但若能诚心悔过,配合法院执法,可以视情节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苦心人,天不负,执行干警的心血最终没有白费,在法律威慑下以及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中,李刚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出和解。在法院的监督下,双方达成如上和解协议。龙亭区法院也按照规定及时为李刚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案件的圆满执结,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会矛盾化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