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梅庄村李景明等105户农户在2010年夏种前,在郑州金水区大丰种子商行购买数量不等的玉米种。播种后发现该玉米种子发芽率不足,致使亩耕地出苗严重不足,且长势不良,将直接导致秋收减产。事发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起诉到了法院。
龙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理此案的许春艳法官多次深入柳园口乡梅庄村现场勘查情况,对105户农户逐户登记购买种子情况;同时多次联系本案被告方了解种子具体情况,对被告方讲法明理。在法官的细致工作下,双方都同意调解解决,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105户农户在过年前拿到了相应的赔偿,案件圆满解决。农户们为了表达对许春艳法官的感谢,特地连夜制作了一面“取信于民,精心办案”锦旗送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