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开封一男子崔某林因其为哥哥崔某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担保,崔某宪逃避执行不见踪迹,崔某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最终一同成为被执行人,被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拘留15天。
2017年1月,龙亭区法院在执行张某诉崔某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崔某林自愿为其哥哥崔某宪提供担保,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崔某宪逾期不履行还款计划,其自愿承担偿还责任。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随后崔某宪故意离家躲避在外,崔某林也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龙亭区法院决定依法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龙亭区法院执行局迅速向崔某林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同时与房管、银行等部门联系,查控崔某林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然而此时的崔某林不但以各种借口推诿耍赖,并且涉嫌提前将其名下两套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规避执行。鉴于崔某林有能力履行却恶意转移财产, 龙亭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司法拘留15天。
龙亭区法院坚持强执行、树权威,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查人找物和规避执行等难题,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法律赋予的各种措施,促使一批积案、难案、骨头案得以有效化解,营造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