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一老赖因拒不申报财产被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罚款5000元。
原来, 2017年10月,龙亭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案。法院依法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文书,限令李某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本着合理、合法的理念,也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耐心向李某释法析理,但被执行人李某屡次食言不履行义务。2个多月过去了,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李某银行卡有5万元汇入后,随即采取对该账户冻结的强制措施并将李某传唤到案。
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存在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属于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第115条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罚款5000元。面对法律,李某不得不主动认错并承认自己的真实财产情况。面对罚款,李某不得不表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当场全部履行到位并积极缴纳罚款。因为他知道任何狡辩托词,都是为自己的信用打折。遵纪守法很重要,任何与法律相悖的言行都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