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一男子因拒不申报财产被龙亭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原来,原被告之间是多年朋友关系,被告田某自2015年12月起,以生意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原告刘某借款,累计19.5万元,并立有字据。后刘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田某诉至法院。
经龙亭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田某于2017年4月21日之前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龙亭法院确认后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龙亭法院调解之后,田某不仅没有还款,而且以在单位报病休,更换手机号码,离家逃避等各种‘销声匿迹’。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寻找田某依然未果。
直至不久前,田某被发现在河南大学集资房处购房,仅交款就达到20余万元!龙亭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出动将其带回法院并勒令其申报财产。田某拒绝申报,只是诉说按照自己工资一月可以还多少。终于,龙亭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241条拒不申报财产将田某拘捕。
此事不禁使我们深思,当田某有难时,作为朋友的刘某不时伸出援手,他却借着刘某的爱心来挥霍自己的信用!刘某对田某是处于真朋友的态度,田某对待刘某却是假兄弟!
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对待那些假兄弟,坚决捍卫自身权利!有句歌词这样唱: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我们要做的是,让被偏爱的也有恃有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