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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老人入住老年公寓拖欠费用 龙亭区法院成功帮其拿到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0-12-31 15:33:22



    2010年12月30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董风艳和执行人员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市区一老年公寓,将7772元执行款送到了年近八旬的石老汉手中。接过钱后,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年近八旬的石老汉患有多种疾病,无劳动能力,虽有子女5人,却无人赡养。老人居无定所,到处流浪。老人所在的村委多次调解无果。2009年8月28日,有关部门将石老汉送往市区一老年公寓,到今年5月28日,已拖欠老年公寓5110元费用。

    石老汉无奈将5个子女起诉到龙亭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5个子女支付其赡养费。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董风艳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要求承办法官快审理快执行,尽快让老人拿到赡养费,使老人安度晚年。

    法院作出判决后,5个子女依然观望,不愿履行判决。面对复杂情况,只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到老人的5个子女家中做的工作、讲道理。苦口婆心地劝老人的子女:“赡养付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是想赡养就赡养,不想赡养就不想赡养的问题。”一次不行就去两次,两次不行就去三次,耐心地给他们宣讲法律。通过不懈的努力,5个子女终于同意赡养老人,主动将赡养费交到了法院、12月30日,董风艳等人来到老年公寓,将7772元赡养费送到了石老汉的手中。石老汉借到钱后,泪流满面,激动不已,连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好法官。”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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