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龙亭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会上,党组书记、代院长董风艳带领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规定》的内容,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把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利用四周的学习时间,采取党组扩大会的形式逐条学习《规定》的内容,每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二是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界限。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目标和责任内容,切实落实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抓,班子其他成员负主要领导责任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三是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抓落实。纪检监察、政工、党支部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法院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司法腐败和法院人员违法违纪。四是加强和改进监督措施,强化对法院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履行责任书义务情况的监督考核,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违反法院纪律和责任制规定的,依纪依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
随后,该院重新印发了市政府“六条禁令”,并结合《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以宁夏“丁海玉现象”系列案件为反面教材,警示法官时刻绷紧廉政弦,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