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斌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4 16:10:08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肖永彬:
本院受理刘超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送达(2016)豫0202民初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
2016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尚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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