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萍:
本院受理原告刘二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202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万朝阳
电话:0371-23809025
样报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私访院村)
邮政编码:4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