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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4 15:38:13


开封市金珠老黄记餐饮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焦艳利、侯香玉、俞敏、刘文渊、徐会青、付仁豪、王冉、李倩楠、李瑞麟: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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