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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4 10:00:52


开封市太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李玉战:

本院受理原告尹明杰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龙法民初字第1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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