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臣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老君堂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龙法民初字第9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河南王臣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老君堂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流转费1520400元人民币,并从2015年2月27日开始按照未付费用的日万分之五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