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龙亭区法院于2月24日,就一起刑事盗窃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审判,此案审理由刑事审判庭庭长韩守华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田小卫、人民陪审员王美廉依法组成合议庭。参与旁听群众人数多、宣传范围广,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人张某于2015年4月在开封市龙亭区晋开御景湾小区把住户电动三轮车盗走,价值2520元。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之行为构成盗窃罪。结合张某有四次盗窃犯罪前科及当庭的认罪态度,对张某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开庭完毕后,韩守华庭长根据龙亭区法院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安排,结合张某盗窃一案及平时的办案经验,针对发案率较高的盗窃、诈骗犯罪,庭审后现场对周围群众就犯罪的概念、处刑标准、几类典型盗窃犯罪的作案手段和预防措施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同时表示,开展这样的活动,就是希望能教育更多的群众能学法、遵法、守法,保护自己,爱护社会,让大家共同生活的社会更加和谐、美满。
旁听的百余名群众对庭审活动和法制宣传纷纷赞扬,并表示这样的活动以后要多开展,让大家多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