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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积极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24 09:22:00


    8月23日,龙亭区法院召开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动员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工作主管副院长李利华传达了全市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董风艳对我院的争创活动提出六项具体要求。

    一是全体执行干警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继续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能动执行作用,坚决做到“腿勤”,即: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嘴勤”,即,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手勤”,即准确排查执行积案数量的同时,注重及时全面地记录执行过程,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活动方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长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务必达到执行收结案基本平衡、执结标的到位率大幅提高、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的效果。

    三是有效借鉴集中清积活动的经验,自觉接受党委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对重大、疑难、干扰多、阻力大的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执行效果。

    四是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变法院“单打独斗”为以法院为主、公安、国土、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法院强制执行与社会联动威慑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格局。

    五是将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积案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上访苗头;依法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和稳控工作;合理利用司法救助基金,尽力解决困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导致的上访行为。

    六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实现公开廉洁执行。严格执行我院出台的《加强执行款物的管理规定》,规范对执行案件款物的管理,堵塞执行款物交接中可能存在的漏洞,确保廉洁执行。依法公开执行信息,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监督电话、保障举报途径畅通。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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