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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反被致伤 法院送被害人返乡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09-08-14 11:18:21


    8月4日下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刑事主管副院长李利华带领刑事审判法官一行六人,亲自将一起欲入室盗窃未遂反被房主砍伤的被害人送上火车,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浓浓深情。

    2008年1月的一天,黎某伙同他人欲进入居民家中图谋不轨,被房主发现后砍成一级伤残,并有七级精神伤残。2009年2月,开封市法院两审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房主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判决受理时,龙亭区法院就已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非常恶劣,他的家人因此将黎某遗弃在我院。处于人道主义关怀,我院随即主动承担起照顾黎某的责任,把他送到了养老院。院领导十分关心黎某的病情,多次探望并送去慰问品和每月800元护理费。但由于黎某伤势过重且长期卧床,全身肌肉已经严重萎缩,生活不能自理。为了保证被害人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判决生效后,龙亭区法院领导积极联系被害人的妻子,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终于使她重新承担起对丈夫的扶养义务。我院还购买了车票、食品,准备了2万元现金送到她的手上,将黎某送上返乡的火车,希望他们从此过上平静的日子。下午5点20分,伴着火车隆隆的汽笛声,黎某和妻子在法官关切的目光中缓缓离开。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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