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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先行促执行 电动车主终履责

  发布时间:2018-11-20 13:22:46


    从事执行工作,不能只靠强执,有些被执行人并不是真的想抗拒执行,只是对法律判决依据有所疑惑,这时候就需要执行法官耐心的解释沟通,以理服人,让执行有力度,也不缺少温度。这不,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凭借着耐心的明法说理成功执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的同时,还不忘对执行法官的认真释法表示高度赞扬。  

    这是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2017年,林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不慎与驾驶三轮电动车的张某相撞,经医院鉴定,林某多处骨折。但事故认定林某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与驾驶三轮车的张某相撞,林某被认定为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双方就赔偿问题调解不成,林某起诉至龙亭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林某30%的各项损失共计6309.66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利用送达文书的机会,对张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工作,明法说理,希望张某承担责任,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告知其如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在懂得了相关法律的条款后,自愿履行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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