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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系建设保驾护航 龙亭区法院乘胜再出击

  发布时间:2018-11-15 09:28:07


 

   11月13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中东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下,成功劝服被执行人周某腾空房屋。至此,占压水系一期河道,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开封塑料厂最后一户租赁户房屋将会被依法拆除,确保水系贯通项目如期实现。 

   原来,早在1997年,开封市塑料厂与周某签订《协议书》,将该厂部分场地提供给周某使用,为期50年。然而因生产经营不善,该厂于2011年成立了破产清算组,申请了破产。此后,周某却一直未搬迁,遂该厂将周某起诉至开封市龙亭区法院。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开封塑料厂破产清算组与被告周某场地租赁关系解除,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从其所租赁的场地中搬出。判决生效后,周某以经营生意为由拒不腾房,无奈之下,开封塑料厂破产清算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周某抵触情绪较大,言行过激,稍有不慎,将会引发不安定因素,致使执行难度较大。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周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就主动多次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了解拒不腾空房屋的原因。当得知被执行人拒不腾房的原因在双方对赔偿数额的认定上时,执行法官遂引导被执行人周某对其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执行法官联合破产清算组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协调,既耐心释法,指出被执行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又分析利弊,帮助其权衡拒不腾空厂房的严重后果,还悉心说理,希望其顾全水系建设的大局。 

   为早日打通龙亭至铁塔的水上观光的新航线,建设艮岳文旅综合体,呈现一城宋韵半城水的古都魅力,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组织多方力量多次沟通,在申请执行人同意先行垫付部分安家费用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周某也从大局出发,愿意腾空所租赁房屋,不影响水系建设工期。其他赔偿费用,待申请评估鉴定后,通过法律途径再另行主张。  

     

   为了高效精准完成此次腾房行动,确保生态水系工程如期向前推进,龙亭区法院马中东院长指示执行法官一定高度重视,考虑各种因素,综合施策。既要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也要充分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升级,引发不稳定事件。最终,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地将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开封塑料厂破产清算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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